I wish I could waste my mind on cre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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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聊袁朗中心文《三千世界鸦杀》
【Update on 9.25】最近太忙了,把八月底开始留言要文的发了。请留邮箱,没邮箱不行.....p.s.希望吃袁哲的朋友们看看《再见俄里翁》! 一篇古早的,严肃活泼的,All CP的,kuso长文。非常精彩。 一条主线,主讲A大队中高层的人员更迭,其实是粮食;众多副线,花式cp故事平行世界,主要是袁哲和铁袁,还有袁高,铁哲,袁朗/原创人物等等,五光十色。多个副线穿插在一起的方式乍一看离谱,越细品越觉得妙哉,像是一个个映射现实的寓言故事。 这篇冷门文章是一个袁哲妹子推荐给我的,值得看的首要原因我想还是这里的袁朗特别袁朗本人。 一场城市巷战主题演习,神勇迷人依旧,但除此之外,他也因为折腾南瓜被吴哲带头开报复玩笑,在A大队内部演习里被自己师兄一枪击毙,因为自己手下南瓜被抢和铁路大发孩子脾气。 不那么淡定的,被人欺负的袁朗反而看得人哈哈大笑,我觉得这就是老段当年塑造的,潇洒不羁但又有种真挚的孩子气,的感觉吧。 精华人物也许是铁路。原剧对铁路的塑造也是我心中的神来之笔,两三点笔墨,你一定可以信服,这是只和袁朗小狐狸应和默契的大狐狸,而且一定能把嚣张的小狐狸掌管的很好。 铁路把A大队的大队长一职传给袁朗,是很多文都会当作结局去写的,但这其中的过程和可能伴随的痛苦,没想到可以被挖掘的这么深入。 袁朗论带兵,是和手下的一线兵贴的很近的军官,论战术技能和个人魅力,在一线他就是明星。那么,他是否适合走到大队长这样一个位置?铁路是为什么选择他的?本质上这文就是侧面写周围人对铁路心思的猜测,顺便把A队上上下下的人物描摹一遍的。 高处不胜寒,出于这样那样的原因,这里的袁朗后来颇有点高城眼看着七连散了那味。这时习惯了他对新人的温柔深刻的我们才发现,袁朗也是会习惯了依赖别人,会因为换了角色和环境不知所措的。他也会因为成长而痛苦,也会被铁路逼着往前走。 最喜欢的就是那个最伟大的魔术师和最伟大的观众的寓言,国王就要离开打点多年的王国,but the show must go on. 最感慨的是齐桓的离开,看着亲手种下的南瓜瓜熟蒂落,那确实是甜蜜的痛苦,痛苦的甜蜜。 说了这么多,这终究不是一篇那么严肃压抑的文章。作者是玩梗高手,如果你看过几篇名气还算可以的士兵早期同人,一定会在最后一章笑出来。我的私心袁哲有个光风霁月的故事穿插在里面,又有一些诡谲的笑点,是很美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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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行散记(1)
回想起来我觉得亚利桑那最美的地方是西多那(Sedona)。从大峡谷到凤凰城途径,恰逢夕阳的最后时刻,光线把红岩染成一种介于赭石和珊瑚之间的橙红色,高高环立在这座沙漠小城周围。因为没有在这里停留的计划,西多那就成了我记忆里货真价实的惊鸿一瞥。 我到大峡谷恰逢淡季+疫情,游客是千载难逢的零星。下午到观景平台时最好的光影洒满层叠的五色崖壁,然后风雪突然袭来,不出五分钟峡谷就被灰白的云雾覆盖。暴风雪过后天色已晚,景区人已走空,还冒险多去了一个观景台,透过蓝色的雾气可以隐隐看到谷底科罗拉多河的水。夜里回住处时一直跟着一辆缓慢开动的铲雪车,它扬着满路的雪花,虽然坐在车里,还是觉得被吹了满头满脸的雪。 空旷是西部的名片。从佩吉南下返回的路上,笔直的公路安静趴伏于平原,大半个下午,我远远隔着一两百米跟着一辆白色的小房车,镶银边的后车门反射的白色日光慢慢变暖,短暂地闪耀为金色,然后由粉化紫。我们分道扬镳时,暗蓝的夜色重新包裹了大地。 回国之后因为人多,这种压倒性的空旷反而在脑海里愈发清晰了,这就是玩模拟卡车驾驶时想要的那种东西:在那么长的时间里,地平线上自始至终都只有那一个身影。 沉锋: 一、拉斯维加斯 七月一日,我和一位朋友驾车从洛杉矶前往大峡谷,打算进行一趟短期的公路旅行。 我们启程得相当随意。临行前我在后备箱里屯了一箱矿泉水和一些零食,又从箱底找出一管两年前的防晒霜。听说大峡谷附近很热,我给车买了遮阳蓬。朋友预定了沿途的几间宾馆。这就是全部的准备工作了。 生活在洛杉矶市区,被精心培育的绿地、玫瑰和小喷泉所环绕,会让人忘记加州是一个大半被沙漠气候统治的地区。但高速向内陆行驶一个小时,繁华都市就逐渐被红橙相间的矿山和荒漠替代。树木全部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浅绿枯黄的草甸,和一种美国西南草原上特有的植物:约书亚树。这些植物看起来像树和灌木的古怪混合,和树一样笔直地分出枝桠,但粗厚的枝干顶端不协调地长着一簇一簇的带刺针叶。第一次在影视里看见这些植物时,我甚至以为它们是程序员们虚构的。实际上它们是一种能长到十五米高的短叶丝兰,看起来像树干的部分是它们坚硬的块茎。 沿15号公路继续行驶两百英里,我们进入了赌城拉斯维加斯。它是大峡谷周边最近的大城市,于是我们打算在这里停留一天。 拉斯维加斯位于内华达和加州边界,在大萧条时期,这里的人们决定发展博彩业来拯救经济,又用好莱坞明星进行宣传。以今天的情形看,这个策略仍然成效显著。日光暴晒的街道上充满了人流。似乎方圆数百里荒野上消失的人类都聚集到了这里。绿树和玫瑰又出现了。百乐宫前奏响着壮丽的音乐喷泉。街道两边的栏杆上每隔几步就有一个喷雾装置,不间断地向人行道喷洒出清凉的水雾。 人群间走着埃及艳后、猫女和坦胸露背的火烈鸟——穿着比基尼,皮肤在阳光下闪闪发光,毛绒尾巴像棕榄树一样高高翘到肩上。她们用奇装异服吸引游客,如果你的相机对准她们,就会管你要小费。 夜幕降临时,我和朋友在步行街边停下,看一个街头艺人用彩色喷漆即兴作画。城市里音乐不歇,灯光璀璨,偶然抬头,几十米空中一组俯瞰夜景的游客乘着滑索从我们头顶掠过。 市中心是数十座兼具旅馆、餐厅和游乐场功能的全能型赌场构成的。如果没明白这一点,很容易在拉斯维加斯迷路。因为你在地图上查询到的日料餐厅、面包房、艺术展览馆和马戏剧场,都可能是某个大型赌场的一部分,在它的某个楼层中。这些赌场自成一个小世界,有争奇斗艳的建筑景观,专属停车场和三十层电梯。我们路过了有小型埃菲尔铁塔和凯旋门的“小巴黎”,有帝国大厦和自由女神像的“小纽约”,有亚瑟王城堡的“神剑”,它们的外表千姿百态,但建筑思路毫无二致:赌池在正中心。无论是在此入住旅店、观赏表演还是想在二楼买一个可丽饼,你都必先穿过一个令人眼花缭乱的赌池,路过数百台叮当作响的博彩机器和旁边表情各异的人群。在缤纷的彩色光线和金币落地的密集声效里,很难不考虑掏出五块钱加入他们。据说赌城创始人的理念是“把赌博变得像在百货商场购物一样简便”,看起来这个想法践行得很不错。 我们在赌场里参观了艺术展。门票价格不低,内容很难说极有格调。其中一个展示了数十具不同角度解剖的人体标本,宣传标语是“让你从崭新的角度认识人体”。这些人体被全部剥皮,裸露出红色的肌肉和筋健,摆出舞蹈、跳跃,打篮球的动作。一个被放在广告封面上的标本,做出奔跑的姿态,他手臂、小腿上的红色肌肉被精致地挑出来,用丝线向外悬吊着,看起来像是每一块肌肉都随着运动的张力在风中舒展。如果不考虑这曾经是个活人,确实是一副令人震撼的艺术作品。 标本旁边的标牌解释道,这些标本从科学的角度向人们展示了人体内部的运作。但我看着这些被横切、侧切甚至环绕着切开的尸体,很难相信某些处理是为了科研用途。其中有一个人类女性标本,做出双臂大张的欢迎姿态,身体像蟒蛇一样间隔地露出红色肌肉和惨白皮肤。她的皮肤按照环形,被一圈圈地剥去和保留下来。 我在这个标本面前站了一会儿,她眼睛闭着,面孔上的皮肤也按比例地被剥去两圈。五官有些变形。这时候我的朋友走过来小声问我:你有没有觉得,这些标本几乎都是亚洲人? 我也小声回答道:可能是后期制作使五官变扁平了。但是很难做这样的自我说服。我身边站着一个打羽毛球的男性标本,像个中年人。他也一样地双眼紧闭,体型明显地比白种人要小一些。我仔细观察,他的皮肤被剥去了,毛发被漂白剂漂成一样的浅黄色。看不出更多的人种特征。 他会是一个愿意自己的遗体在人体展览里打羽毛球的人吗?还是这些标本的素材来自一些死者无法对自己身后的用途表态的时代? 我在展览里转了一圈,没有看到更多对尸体来源的说明。我们默默地走过另一排标本,这回是一个被从中间切开的女性头颅。我端详了一会儿,说道:这好像是黑人。 我们都松了一口气,立即放弃了这个话题。这真是一个奇怪的反应。我们走出展览,与上千来自世界各地的快乐游客一起,去隔壁的“金银岛”看马戏表演。 演出的是来自加拿大的马戏团。表演中没有动物,主要是一场杂技演员、魔术师和空中飞人们组成的生动戏剧。通常来说,我对杂技演出不是很感兴趣。杂技演员们摆出的高难度动作,飞人们从高处落下然后惊险停住的瞬间,和小丑让自己跌倒引发大笑的拙劣姿态,总让我觉得自己在享受一种畸形的快乐。但这个晚上也有一些让我十分喜爱的情景。 戏剧演到中场时,一组杂技女孩从高空落下,双腿悬在秋千上,随着音乐向各个方向飞荡出去。她们穿着银光闪闪的流苏裙子,在红蓝色的光线和雾气里飘逸地飞舞,看起来像一群优雅的鱼。在一个音乐的节拍中,两名相对的演员做出了不一样的动作:一位在空中旋转了一次,另一位旋转了两次。这一差异让我忍不住思考起来:这些旋转与飞舞是即兴的吗?还是大体上都按照编排好的音乐,只在有额外机会的时候适当地发挥?在一个瞬间,我设想了一个飞人女孩的生活:居住在赌城周边的小公寓,随着团队迁徙,经历斗争激烈的选拔,在无数的艰难训练中遵循着每一个节拍。 ——然后在舞台上的百尺高空中,数千双好奇眼睛的注视下,在如梦似幻的音乐和灯光里,做出一个自由的即兴飞旋。 大概是某种加拿大传统,主持人用法语报幕,在场的观众恐怕没有一半的人懂法语,但并不妨碍所有人回以热情的掌声。这体现了马戏节目的某种独特优势。像我这样头脑僵化的人,即使在观看演出时也会忍不住地分析节目的元素:那个翻跟头的胖女孩是亚洲人吗?那些服饰是来自非洲吗?但超越现实的马戏把这些自以为是的想法都击破了。穿部落长袍的演员们开始踩高跷。舞台上涌上一群色彩夸张的斑马和狮子。不管人类的历史纠葛多么复杂,穿狮子戏服的人能做错什么? 我想起数小时前我们看到的人体展。想到那些即使剥去表皮也无法被放下的标签与忧虑。未来的世界会像这个舞台一样吗?各种各样的人齐聚一堂,不论语言,不计较出身。所有复杂的文化和历史都成为娱乐的一部分。人们根据自己的喜好选择自己的所属,加入猞狸,白马或狮子的族群。 一队演员披带着彩色羽毛欢声跑过,似乎在模拟某种啼鸣的天堂鸟。 或许有一天,我能选择加入天堂鸟的族群。 二、大峡谷 汽车驶离拉斯维加斯时我松了一口气,并且开始哼唱《再见,谢谢你们的鱼》。这座城市确实很有趣味,但对不想赌钱的人来说就有点逼仄。我的心开始热切地怀念一望无际的荒野和峡谷。好在这就是我的下一个目的地。 从拉斯维加斯到大峡谷南缘大约也是三百英里。我们花了一下午抵达峡谷附近一个叫威廉姆斯的小镇,第二天早上前往大峡谷的游客中心。这里的游览比我想象中要简单得多:景区有开拓好的两条游览路线,沿线分布着十几个站点。公园游览车送游客到每一个观景点。你可以在每个站点上下车拍照,然后等待下一辆游览车。 在观景台俯瞰大峡谷,确实是非常震撼的体验。直达天际的红色大地上,横陈着绵延数百公里、深达千尺的宽大豁口。在橙黄、紫红和银灰色的菱形峭壁之间,科罗拉多河像一柄投掷出去的碧色匕首,深深嵌入开裂的大地。那一刻,我想起了许多关于神明和巨人的创世神话。想起西王母用发簪划破银河的传说。那是一种雷霆万钧的非人之力在大地上的撕裂感,仅凭人类的浅薄潜能,怎么能企及呢。 我们乘游览车观赏了红线,然后选择自驾游览另一条黄线。路过一个观景台时,我们发现这里面向西面,视野开阔,干脆留下来等待日落。 这一天落日大约是七点半。我们从六点开始坐在山崖边,抱怨着耳畔刮过的热风。天色渐暗时,背向太阳的峡谷被笼罩在薄雾里,只有一线日光穿透云层,在谷底缓缓移动,依次点亮深红色的丘陵和浅粉色的河滩。太阳落下时流泻出溶金般的强光。我忍不住扭头避免对视。再转过头时,它已经沉进地平线下。云层堆积在深不见底的峡谷边沿,在深蓝背景中显出艳丽的玫瑰色。谷底中刮上的强风开始变冷。二十分钟后。天黑得什么也看不见了。 游览车只是最简易的游览大峡谷的方式,更多的人在这里爬山和攀岩。我听游客中心的工作人员介绍说,你可以选择花12个小时徒步攀登到峡谷的底部,在科罗拉多河畔露营。这样的旅游路线令我十分神往,但我自知没有连续爬山12小时的能耐。第二天,我和朋友继续向北行驶,决定去佩吉镇的渡口坐船。据说在那里,可以从科罗拉多河的视角观看大峡谷。 大峡谷景区位于亚利桑那州,如果说加州公路两侧是约书亚树和黄色沙丘,内华达州能看见51区的标语和白雪覆盖的远山,那么在亚利桑那州行驶的数百英里,眼前都是了无人迹的红色荒漠。偶尔出现一个观景台,提示平原上会看见的大裂口。这红色如此鲜艳,让我竟有些思乡:故乡盆地的土壤也是深红色的。只是那里的红色要湿润得多。 我们途径这样的一片红色旷野。路边标牌提醒司机注意途经的野马。不仅手机搜不到信号,前后都没有车辆路过,让我忍不住开始担忧车载救助系统的功能。一些云层正在携来雨水,灰白云气落下一层稀薄的雨幕,好像一只漫不经心的小手伸向地面。不知道是因为平原过于宽广,模糊了距离,还是此地的降水就是这样的怪异:看向远方时,能看见云层在给三个地区带去降雨。像是有三个间隔不远的漏勺在均匀地往地面洒水一般。 就在我收回视线时,令人惊奇的事情发生了。我们面前升起一片巨大的雨云,居然是浅粉色的。我用力眨眼睛,又摘下墨镜确定自己没有看错——真的是一片粉色的云,一边降雨,一边缓缓在我们头顶升起。一直到我驶离这片红色的荒野,我也没有弄明白,这是我自己双眼的错觉,还是水汽在红色地面上的反光确实把雨云染成了粉色。 三、鲍威尔湖 在地图上搜索时,我已经知道大峡谷北部有一个鲍威尔湖。当时我心中产生的是这样的景象:沿途的植被逐渐增加,一片圆形湖泊坐落在郁郁葱葱的树木中间。岸边种着柳树和白色的游客中心。我到达那里的时候,大概可以给车里补充点饮水,再买杯咖啡。 而实际上我遇到的情况是:在烈日下行驶上百英里后,一个冰一样湛蓝、结晶一样透亮的闪电型湖泊,霹雳般出现在红色大地上。 湖是三种颜色构成的:洁白,橙红和冰蓝。白色的是湖岸边的岩石基底。橙红是托着它的大地和湖畔高耸的山岩。这白和红仿佛都已经历了上万年酷烈的炙烤,表现出燃烧般的纯粹。而湖水的蓝色流淌在这两种颜色当中,好像把一捧冰雪带进一个没有尽头的夏天。游船拖着长长的波纹,在白色山崖和蓝色湖水间悠然而过,仿佛在一个世外桃源中航行——或许也确实如此。如果说在这次旅行中有一个真正令我目瞪口呆的瞬间,那就是猛然抬头,看见这片梦幻般的蓝色。 来到鲍威尔湖后,我们才发现失策。这里属于葛兰峡谷国家旅游区,里面几乎所有景点都需要乘船游览。而游客中心的游船服务需要提前几周预定。一路向北行驶时,我们看见不少房车拖着小型游艇在干旱的路面上飞驰。当时曾经好奇他们要去什么地方玩水,这时候才知道,是我们孤陋寡闻了。 我们恋恋不舍地沿湖前行,很快就到了没有陆路的路段,并且已经进入了犹他州。于是最终还是回到镇上,按原计划去看马蹄湾。 马蹄湾是科罗拉多河途径大峡谷时冲刷出的一个U型拐角。站在山崖的一侧望去,能看见深碧的湖水在红色山岩间做出一个流畅的圆形转弯。谷底的河水中隐约有一些彩色的小斑点。当时我没有意识到这是三百米山崖下河湾里的游船。第二天早上,我们乘皮艇从河港出发,也经过了这个转弯。从谷底仰望观景台,就像剪下来的指甲一样大。皮艇的船长说道,我们应该和他们打个招呼。于是所有人一起大声喊道:“嗨!” 于是观景台上果然凑过来一些小小的白色斑点。过了一个转弯,就看不到了。 船长一看就是个热爱极限运动的人,据他介绍,科罗拉多河在大峡谷里产生了更多壮丽的转弯,只不过马蹄湾最容易被看到。他还解答了我的一个疑问,说游客确实可以爬到观景台对面,作为“马蹄”的那块山崖上。只不过要先跨越六个小时的荒野,然后进行八百英尺的攀岩。 但是根据亲身体验,他又说,我不推荐这项活动。没什么特别好看的。 这些在谷底划船游泳的人,和到山那边攀岩的人。我问道。这个地区有救生员观察他们吗? 什么?当然没有!他说。于是整船的人都像分享了一个段子一样哈哈大笑了。 总之,我们只来到了观景台这一侧。这是热门的景点,当我们到达时,同行的大约有上百呼喊着拍照的游客。无论什么美景,在这样的情况下多少有些失去魅力。我们和之前一样,在山崖边等到日落。 在日落后的停车场里打算往回行驶时,朋友说道:我们在这里看星星如何? 我们原本有在大峡谷观星的计划,由于当时天气是多云,没有看成。我对这个停车场的观星质量表示怀疑。但是既然如此,我们就留下来等待天黑。 结果是还不错。我们看到了许多明亮的星星,并且小声争论了东方的一个密集星群是否是银河。摸黑开回镇上时,我险些被后车撞上。这些小插曲本身没什么出奇之处,但它部分地引发了我们在死亡谷的故事。 (T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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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死亡》(袁哲 by望春花)
我看的所有袁哲里最萌的一句人物台词还是望春花《死亡》里面吴哲的那句 “我不相信他们,我会保护你。” 吴哲比袁朗小快七岁。其实就是,虽然我的年纪小,我的职级和阅历都不如你,平时性格也更柔和,但看到有人想让你受苦,我就会毫不犹豫地冲出来护着你。 就特别喜欢小吴同学身上这种韧劲啊。或者说喜欢这部剧里很多人身上都有的这种韧劲。 这里队长和吴哲的关系应该是公认的特殊,但大家又看破没说破。如果不是某部门带来的压力,也许当事人自己也就把这层窗户纸维护下去了。 菜刀也让人很感动。吴哲收拾东西不惜违纪的代价也要去救袁朗,齐桓进门,吴哲大喝一声叫他转过去别看,他就立刻转过去没多说一句,只说手里是兄弟们的一点意思。这就是齐桓了,他是润物细无声,你的在意我都看在眼里我都懂,所以你什么都不必解释,我也什么都不会说。 吴哲在跳伞前的一瞬间去吻了袁朗,袁朗是没给他反应的。在吴哲看来他可能是拒绝。吴哲的做法其实是告白,因为以为见不到他了,豁出去了,那么害怕他拒绝,所以到此时才表露,但也还是那么希望他能知道自己是爱着,所以会主动。默默爱着的人都会害怕。 后来在飞机上袁朗只要了一条毯子,悄悄抱住了吴哲,不只是接受,也是安慰。这就很队长。然后房间里熄灯了吴哲一看他果然亮晶晶一对黑眼睛笑嘻嘻盯着自己,这就很袁朗。虽然这篇里他一直被折腾,但他还是非常袁朗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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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见俄里翁》里的齐桓和袁朗
再见俄里翁虽然是袁哲,但番外里写的袁朗和齐桓的关系真的太动人了……正文写到的少量情节也很棒,这里齐桓就是个温柔细腻但钢铁直男的形象。 其实大概他俩就是真正纯洁的战友/兄弟/师生情,才这么让我感动吧。 “他习惯走在他身后,而不是他前面。” 感觉可能不少人没看过,再贴长一点一段吧: 【撤退线路也没出什么问题。这就像平常的一次训练,静悄悄开始,再静悄悄结束。但袁朗还是察觉到哪里有点不太寻常,他耐心等着,直到两人翻山走向直升机接应地点时,齐桓才终于开口了。 “你还真打算让我做明年的选训主官?你放心?” “我说齐桓。”袁朗看着他,“都副中队长了,多好玩的事儿怎么到你嘴里就跟要撞鬼似的?” 他凑过去,和颜悦色:“削南瓜好玩吧?” 齐桓看他,向后退一步:“有点脑子的都不这么想。” 袁朗直接黑虎掏心,齐桓躲了撒腿就跑,跑出老远看看队长没有要追的意思反倒掏烟到处找打火机,这才又蹭回来,摸出个打火机按下去。中校凑过去就手点燃烟。 “齐桓啊,你跟我最久,可我总不能一直当你的队长。”袁朗忽然毫无预兆地说,眼睛里带着笑。 部下没吭气,跟随袁朗继续向前走。他习惯走在他身后,而不是走在他前面。 那个人的背影在眼前晃,和多年前一样,头也不回;常常会突然喊一声“齐桓”,仍旧头也不回。 “回去后我还得听三多唱歌。”齐桓说。“队长你跟他说一声换个节目吧。” “那歌我听过,挺好的,换什么换。” “你听他唱过?” “我找他借CD听了。你受不了自己去说。” 太阳终于出来了,袁朗摘掉头盔,胡噜一下脑袋。那异常细小微弱的白色从手套的缝隙里疏忽闪现,菜刀正好抬头,蓦地愣在那里。前面的人脚步没停,后脑勺长眼睛似地直接说:“走啊。” 齐桓重新迈开脚,逐渐耀眼的阳光里,直升机缓缓出现在对面天空。轰鸣一点点变大,变成固体的沙砾满满塞进他们喉咙和耳鼓。齐桓终于紧追几步,和袁朗肩并肩。旋翼带起了沙尘扑打着他们的脸, “你怎么有白头发了?” 他冲他喊。 中校看看他,笑笑说:“废话,我三十二岁了。”】 唉我哭了。 士兵厉害的地方就是齐桓这种出场量的人物都这么立体这么让人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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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复习袁哲最喜欢的《再见俄里翁》
这么多年来喜欢袁朗这个人物的人应该或多或少都思考过,袁朗经历了什么才成为了袁朗?但他的一部分魅力就在于,你想不出一个太确切的答案。《再见俄里翁》里给的解读其实和我想象的不太一样,一直觉得他和吴哲都是那种顺利,但是太聪明所以早就明白什么东西值得珍重的人,但这文还是很重地让他们各自拧巴了一下,一个是任务经历,一个是家庭背景。后来就觉得这个解答其实完全成立,原剧里也拍到一点袁朗心思用重时寂寞的样子,他俩其实都是那种把心里一块别人靠不近的地方,用活得通透、想的明白,一层层包裹起来的人。 我特别喜欢这里没把吴哲写成只是一个技术兵,而是一个“有潜力成为一个出色的指挥者”的形象。这文卡在一个吴少校生死不明的尴尬处,我倒是觉得他肯定大难不死,因为前文已经暗示了“生命线很长,有一处中断”。我很喜欢文里写那些A队也无法左右的“上面的事情”,和袁朗潇洒自信背后一些如履薄冰的东西,这些笔墨多少让人觉得,袁朗对吴哲的栽培有点“蜡炬成灰泪始干”的牺牲劲头,如果他俩有一个出事,大概还是袁朗。 印象最深的是吴哲第一次带队,新南瓜的枪卡住了,离得太近,他就只能用“别的方法”,在南瓜面前动了手,连续三个目标。”狙击手有时候命挺好的。因为在瞄准镜里,你根本看不到这么多血。我们会说人倒了,而不是人死了。”这些许三多轻易绕不过去的压力和责任,他很快就能做到。他心智,技术,稳重都有了,唯一差的就是一次沉重的失去。所以回想起来就有点哀伤,如果这文写下去了,觉得他总会失去袁朗这个一直在前面一步,一直引导着他的人。 文笔是真的好,把那些细碎的暧昧,压抑和爆发,面对绝境时决绝的淡然都写进去了,温柔细腻但又一点不怕对角色下狠手,真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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噗,有个很久以前认识但不太熟的同学(她还是个incoming Oxford Phd candidate)说觉得我的票圈特别有意思是我的忠实读者,这对我来说可太甜心了。我都有读者了我以后要更多努力啊!!! 这几年在网上发现了太多有趣的人,虽然无从知晓现实生活中他们都是什么样的人,但至少他们发的东西很有趣。我啊,就是一个仰望着有趣灵魂的半吊子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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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搞定之后这回想写一份火爆爱书推荐,就大概话风是“这本书,真他妈好,好的姐不知道怎么夸,作者他就是个天才!爱死了!”这样的 我也不知道我最近是生吃哲学太多了还是憋论文憋沙雕了还是开始搞滚了,反正就总是很想骂人这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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